酒店入住率计算方法:
酒店入住率=每日实际入住房间数目/每日可供房间数目
酒店入住率是根据每日实际入住房间数目比每日可供房间数目计算,在为维修中的房间不包括在内。
酒店入住率是衡量酒店经营状况的一项指标。
扩展资料:
提高酒店入住率,实施多样化的经营策略,加大营销力度
酒店经营服务的目的就是为了广开渠道,增加客源,留住客、多留客,提高入住率。要在众多酒店中脱颖而出,酒店必须在设施设备上及时更新,在服务质量上获得信赖,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多种营销策略,扩大知名度,提高声誉度,从根本上保障酒店服务水平和稳定性。
1、网络营销。根据调查,网络平台越来越成为重要的酒店预订渠道,因此酒店有必要优化酒店网站,设计和建设好“虚拟客房”,这将是酒店产品推销的关键策略。
第一是做好网站设计。酒店网页设计的基本原则:一是精致,二是方便。顾客可以简单便捷地查找到想获取的信息。
其次是建设好“虚拟客房”。虽然网上预订不能让客户身临其境地感知酒店软硬件设施,但是酒店可以营造一间“虚拟客房”,通过三维图像以及实景图片,尽可能地让顾客对其预订的客房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从而真正使酒店客房的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无形服务达到最佳组合。
2、促销策略。酒店可以实时统计酒店入住率,努力开拓更多的酒店市场,尽量与社会各方面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并对商务旅游市场进行更有效的计划。
在酒店营业淡季,与各类企业、单位、旅行社、专业旅游网保持密切联系,对人数多或者长期保持合作关系的企业实施促销策略,给予价格上的优惠。
3、体验营销。酒店业的体验营销是一种系统的营销整合管理体系。
一是可以聘请专业酒店体验师,通过体验酒店而对酒店的舒适度和各种环境做出评价,然后将相关信息提供给需要了解酒店情况的人。
二是举办体验性强的活动,酒店可以通过举办一些娱乐、表演节目等,凭借明星效应吸引消费者的快乐参与,亲身体验。
三是做好酒店体验式服务的产品设计至关重要,利用产品和服务传递体验,通过人住客人的切身体验展示和传递酒店产品和服务的口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酒店经营效率
“网页”的著作权法律保护
1994年,中国正式接入互联网,到今天不过二十多年,但是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是迅猛的。从四大门户到搜索为王,再到社交兴起,到如今的移动互联网——网页,伴随互联网存在、发展、迭代。
网页作为网站的基本元素,极具特色以及审美艺术价值的网页也会为网站吸引更多的流量。一个好的网页设计,需要网站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一个好的网页设计,可能会引来一些竞争对手的“抄袭”——“网页”侵权纠纷由此产生。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网页”在著作权法上的地位,本文将结合司法案例做简要分析。
一、“网页”构成作品的标准
现行《著作权法》没有对“作品”进行概念化规定(修改草案中对此有改动,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但是《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由此可见,只要“网页”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即可认定为作品。
如在北京埃顿酒店服务有限公司与重庆李隆记控股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2012)渝一中法民初字第00856号】中,法院认为“原告网站页面系由摄影作品、文字、图形等要素构成,其根据公司的业务范围、特点、理念等因素对相应页面的图片、文字等要素进行选择并编排,体现出一定的独创性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在成都天久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成都致宁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2018)川01民终6961号】中,法院认为“天久公司网站网页以文字为主,搭配图片、图标,文字部分既有天久公司自行创作的文字作品,也有对他人创作的作品进行选择、编排;在排版设计上,天久公司根据自身的业务,将一些具有通用性的栏目名称进行选取、分类、安排,通过栏目类型设置、分级设置,整合形成有机整体,由此提供了一种特有的表达方式故天久公司的网站网页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天久公司对其享有著作权。”
由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法院在认定一个“网页”是否构成作品时,主要从网页的构成要素以及对要素的编排、选择等是否具有独创性来考察,而网页的构成要素主要是文字、图案、超链接、栏目设置、各类按钮等。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实践中,法院对“独创性”的标准一般是“最低独创性标准”。
二、“网页”属于何种作品?
1、将“网页”认定为计算机软件
部分观点认为网页是计算机软件的一种,笔者认为此种观点待商榷。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条规定,“(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网页”作为数字化文件,虽含有HTML文本文件,但并非代码化指令序列。在你好汇众科技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分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留信信息科学研究院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2012)朝民初字第20255号】中,法院认为“认定计算机程序侵权的前提是被控侵权的程序源代码与主张权利的程序源代码相同或构成实质性相似。支持网页运行的源代码在具有独创性并符合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计算机程序要件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计算机软件受到保护。”由此可见,制作运行网页的代码源文件可以认定为计算机软件,但网页界面本身并非计算机软件。
2、将“网页”认定为“网页作品”
此种观点认为现行《著作权法》无法满足技术发展,应单独把“网页”设定为一种“网页数字化作品”(或称“数字作品”),笔者认为此种观点不妥。诚然,鉴于立法技术的限制以及社会发展的迅速,法律有其滞后性,法律也需要根据时代的发展做出修改。但并不意味着法律在面对所有的新事物时都需要有针对新事物的特定修改才能对其进行规制,若需要如此修改,则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荡然无存。当出现新事物时,我们要做的就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寻找规制的路径,保持法律的体系完整统一。更何况“网页”的形式并未跳脱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制范围,在现行法律体系内对新事物进行分析、寻找法律依据依然是我们的首选。
3、将“网页”认定为“汇编作品”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网页”的认定多为“汇编作品”。在浙江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杭州霖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2014)杭萧知初字第12号】中,法院认为“网页通常是基于文字美术摄影等材料,根据一定的创作意图和创作构思进行选择和编排而成的,如果其具有独创性应属于著作权法意义的汇编作品”;在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海南思拓达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大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2007)越法民四知初字第103号】中,法院认为“网易公司在
和
网站上展示并使用的电子邮件系统极速风格版本界面网页和D计划版本界面网页,以文字为主,并汇集表格、图标、色彩等美术和图形设计材料组成,是具有独创性的汇编作品”。
笔者认为将“网页”认定为“汇编作品”较为恰当,也能合理的保护“网页”著作权利人的合法利益。“网页”作为一个由文字、图形、摄影作品、超链接、栏目设置等作品性材料和非作品性材料的集合载体,符合《著作权法》第十四条对汇编作品的定义“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同时,集合网页的单个作品性材料也可以依据《著作权法》另行保护。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对单个作品性材料是否享有著作权,并不影响网页著作权人的权利。在(2012)杨民三(知)初字第310号案中,法院认为“汇编作品虽由一系列作品或不构成作品的材料汇集而成,但仍是单独具有著作权的原创性作品,汇编作品中汇集的材料是否构成作品以及何人享有材料的著作权,并不影响汇编者对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两被告虽提供了集合网页的材料,但网页本身的著作权仍由原告享有。
三、“有限表达”或“公有领域”抗辩
中国现有网站数量万个(截至2017年底,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网站在网页的设计上有时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雷同,那么这种“雷同”是否属于侵权呢?
在上海视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欢网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2017)渝0102民初17495号】中,被告答辩称“本案内容体现在微信上,微信客户端内容表达方式有限,即使有一定的相似,也不能认定侵权”。法院亦认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并不保护思想。且在思想的表达方式唯一或者有限的情况下,该表达方式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法院认为“两者功能相似,用户需求亦相似,且上述公众号均是围绕用户需求并在腾讯公司对微信公众号的基本设定前提下进行设计的,这必然导致两个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上海视畅公司不能禁止他人在设计公众号时使用属于公有领域的表达”。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而非“思想”,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也是为了鼓励作品创作、促进文化的繁荣,而非让作者垄断作品。当对于某种思想的表达方式有限——即出现“思想”与“表达”的合一,则即使某一个创作者最先使用这种表达,也不能限制其他创作者使用同种表达,否则将出现某种“思想”只能归属某一个人的现象。因此若出现不可避免的使用与其他网页相同的创作的情形,可以采用“有限表达”或“公有领域”的抗辩来免责。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网页”
在众多的“网页”纠纷中,原告除了寻求著作权法保护救济,有时也会一并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保护。笔者认为,对于构成作品的“网页”保护,应当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进行认定。至于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与“网页”是否构成作品无关,不正当竞争的认定需根据其他证据,如原告网站知名度证据、被告网站使用的宣传语言、证书等证明是否构成“搭便车”、使人误认为原被告有特定联系、虚假宣传等情节。
五、结语
结合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对构成作品的“网页”认定为汇编作品保护是最便宜权利人维护自身利益的方法。
同时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本文未探讨《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九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并非表明汇编作品与“其他作品”属于非此即彼的关系,这两者并非互斥,只是由于划分标准的不同导致的不同分类。
那么为什么不将“网页”认定为“其他作品”呢?事实上将“网页”认定为“其他作品”亦有其合理性。只是与汇编作品相比,“其他作品”作为一项兜底条款,认定标准不如汇编作品的规定清晰,实践中基于证明便捷的考虑,同时依据汇编作品的规定不影响对侵权的认定,故当事人和法院多选择汇编作品对“网页”进行保护。
关于酒店的网站,那肯定是要一个必须是完整的系统,方便与酒店的管理,也方便于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酒店网站策划书具体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酒店网站策划书具体内容【一】网页设计酒店的网页设计所追求的效果简单地说,一是精致,二是方便,具体地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酒店的主页应能够给顾客比较强烈和突出的印象。第二,网页结构设计合理,层次清楚。顾客应该可以从主页的目录中得知自己应查得的方向。第三,网页的内容应全面,尽量涵盖顾客普遍所需的信息。第四,网页的链接应方便浏览,传输速度和图片的下载的速度快,应注意避免死链接,调不出图形等情况存在。面对网上如此从多的网丫,酒店节省顾客的时间从而吸引顾客就是在给酒店互联网营销创造机会。
一、虚拟客房
顾客在购买产品前对他将要购买的产品都要有一个了解,而在传统营销中酒店的顾客在预订客房前却不可能像别的顾客购买商品一样。先到自己将要预订的客房里参观一下再作决定。面互联网营销却可以满足顾客的这种需求。酒店利用电脑和互联网这种高科技手段营造一间“虚拟客房”,让顾客不仅能够对他将预订的客房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可以在“虚拟客房”内设计出自己喜爱的客房,从而真正使酒店客房的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和无形服务达到最佳结合。
顾客只要在酒店主页的醒目位置用鼠标点击按纽,屏幕会立刻从平面进入一个立体空间。顾客就可以进入酒店的“虚拟客房”进行参观和设计了。
首先屏幕上为顾客开门的是穿着考究,面带微笑的服务员,她领你进入客房,为你开窗,沏茶,开音乐。并在一旁用她悦耳的声音为顾客作客房介绍。屏幕也会随着她的介绍依次为顾客显示,屏幕也会随着她的介绍依次为顾客显示客房全景,家具设备,房顶装饰,地板花纹等等。展示完毕以后(当然你也可有选择地进行参观浏览)你还可以移动鼠标查看新的服务项目,了解客房按钮使用方法,甚至还可远眺窗外景色。如果顾客对所“参观”客房很满意的话就可以进行确认预订。如果觉得有些地方还不大令自己满意。如窗帘的颜色,风屏的摆放同,楼层的高低等等。顾客只要把自己的要求输入计算机,稍等片刻后酒店就会答复。如果你的要求酒店可以满足的话,酒店将会再一次邀请顾客进入“虚拟客房”---不过这一次顾客所看到的将是自己设计的客房,客房内的一切都是按照顾客的意愿设计的。顾客也就有了一间真正属于自己的客房。
二、短信平台与wap站点
为了让顾客能够随时随地了解酒店,预订服务,发布优惠活动信息,和维护老客户。酒店可以根据需要组建自己的短信平台和wap站点,酒店利用短信平台接受客户的预订服务信息并及时反馈预订情况,或者针对一些老客户的消费积分情况,通过发送短信通知他们能够享受到的一些优惠信息和免费服务。这样既扩大了酒店的销售渠道,又方便的客户,而且对老客户的维护也更贴切。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无线互联网的用户大大增加,酒店通过建立自己的wap站点,既可以让顾客了解酒店预订酒店服务而且提升了酒店的形象和知名度。
三、价格策略
价格是酒店经营特别是营销过程中最为敏感的问题。而互联网营销使酒店客房的价格展现在顾客面前的同时也暴露在竞争对手面前。具体来说酒店客房互联网营销的价格策略应做到以下几点:由于互联网营销使企业的产品开发和促销等成本降低。酒店可以进一步降低客房的价格。并且由于网上价格具有公开化的特点。顾客很容易全面掌握其他同类客房的价格。因此应增加客房定价的“透明度”,建立合理的价格解释体系,向顾客提供客房相关产品的定价,并开诚布公地在价格目录上介绍客房价格的制定程序,从而消除顾客对酒店客房价格产生的疑虑。
1、灵活变价
由于在互联网上客房价格随时都可能受到同行业酒店的冲击,所以应在网上建立客房价格自动调节系统,按照旅游的淡旺季,市场供需情况,其他酒店的价格变动等情况,在计算最大盈利的基础上自动地进行实际的价格调整,并且定期提供优惠,折扣等形式以吸引顾客。
2、弹性议价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的议价绝非酒店与顾客在互联网上进行“讨价还价”。因为笔者觉得如果同一档次甚至是同一间客房可以通过不同价格购买的话(旅游淡旺季等因素除外),不仅购买者不是特别满意(他总觉得协商的价格还可以低,只是因为自己的报价太高了)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某一位住店顾客知道了与他住同一个档次甚至是同一次客房的其他顾客却付钱比他少的话,酒店的声誉受到的影响可想而知。所以说酒店不能在网上与预订客房的顾客“讨价还价”酒店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具有的交互式特点和顾客一起“商议”合理的价格。酒店让顾客在预订时输入他可以接受的价格范围,以及所需客房的楼层,朝向等资料,然后酒店根据这些资料为顾客确定令顾客满意的客房。如果顾客需要预订的是一个价格不超过xx美元位于四楼的标准间,但酒店只能提供给顾客一间位于四楼可价格是xx美元的标准间,此时酒店便可以和顾客进行协商,让其做出选择,并向顾客做出承诺,如果下次他再住本酒店的话酒店会给他更优惠的价格。这样,顾客就会比较主动地做出购买决策。这比传统的服务员报价法要省去许多麻烦,也比顾客在互联网上根据价格一样一样地挑选商品要省时,要知道影响“网上漫游”的顾客是否做出购买决策的最重要因素就是时间和耐心。
酒店网站策划书具体内容【二】随着互联网走向千家万户,人们对餐饮娱乐的选择更趋便捷化,只要在搜索引擎里轻轻一点,就会出现许多家可供选择的地方,而酒店的网上名片——网站的介绍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它决定了顾客的消费取向,所以酒店网站不仅能提升酒店的品牌附加值,还可以有效地通过网络营销实现酒店在线预定,才能提升客房入住率!从而达到更好的营利。
一、建站目标
1.树立酒店形象,提高知名度与顾客网上搜索率。
2.让顾客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酒店的特色、服务标准。
3.让顾客及时了解优惠信息、特色活动信息。
4.及时获取顾客的反馈信息,做为管理决策参考。
5.拓展市场宣传、提升品牌形。
6.提供网上订房服务。扩展业务。
二、酒店网站规划
根据酒店特点、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形式的不同,规划建设不同的网页表达方式,在设计和创意方面既体现企业的服务特色,又兼顾行业拓展的方向。做到既量身定做、又兼容并蓄。
在系统实现上尽量从客户出发,尽量简化操作流程,并实现网上预订,以电子表格形式在线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订房规格、人数、预住天数、来店日期、联系方法等住房信息给酒店网站后台管理员;另外还重点介绍酒店文化,客房介绍,价格说明等等酒店信息。
三、网站功能
1、管理员管理------管理员添加,查看,修改,删除。
2、酒店简介及管理------公司简介修改添加。
3、酒店新闻及管理------酒店新闻添加查看,修改,删除。
4、客房及管理------酒店客房添加,查看,修改,删除。
5、客房价格表及管理------客房价格设置,修改,删除。
6、在线预订及预订客户管理-------预订客户管理,查看处理、删除。
7、餐饮娱乐及管理------酒店餐饮信息添加,查看,修改,删除。
8、特惠精选及管理------酒店优惠信息添加,查看,修改,删除。
9、目的地指南及管理------酒店路线等信息添加,查看,修改,删除。
10、会议及宴会及管理------酒店会议宴会信息修改、查看。
11、联系我们及管理-------联系方式式修改。
四、酒店WAP网站
酒店在建设电脑网站的同时还应同时建设WAP手机网站,WAP网站也具备电脑网站各项功能。不受地点限制,随时随地了解酒店信息及订房
xG时代,将酒店装进手机里,放在口袋里,揣在手心里!
酒店网站策划书具体内容【三】“xx大酒店”是一家四星级大酒店,位于xx市xx区中心,酒店设各类客房x间(包括标准房、豪华房、套房、总统套房)。以专业的管理,特色完善的接待提供商行为表现、餐饮、娱乐等一系列服务。在网站建设上我们将充分考虑“xx大酒店”的经营服务特色,注重系统的实用性、可靠性、先进性和经济性原则,尤其对系统在较长时间内的可升级性、可扩展性做周密的考虑。系统建成后将成为xx大酒店的一套规范、科学的计算机实时化操作平台,既可提高酒店的现代化服务质量。
解决方案
我们为“xx大酒店”提供一整套网站动态或静态信息管理系统,使其能够以轻松的操作,在线、实时的进行网站的管理工作。客户也可以即时浏览到最新的网站信息。方案还提供了一个完善的集团邮箱系统,给“xx大酒店”使用,集团邮箱的内容和结构和传统的电子邮局基本相同,用户只需在网站的邮箱入口登陆就可以查看自己的电子邮件。邮箱会使用“xx大酒店”自己网站的域名作为后缀,这样公司就会形成良好的对外交流形象。
注册以“xx大酒店”命名的国际定级域名,建议使用或,前一个是“xx”的拼音缩写加英文的“cabaret(酒店)”构成,后一个是“xx”的拼音缩写加英文的“guesthouse宾馆”构成。
我们还可以为“xx大酒店”免费提供国内外大型搜索引擎的注册服务,以便更好地展示自己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其中包括:雅虎、搜狐、新浪、网易等等。
xx因达网络技术以具备完善的B2B商务技术,为诸多企业提供完善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尤其在广州地区首次提出汽车业有行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具有领先的`行业优势。因达的网络技术和个性化服务一定会为您带来无限的商机。
网站结构:
网站首页
突出“xx大酒店”个性化设计,并以Fash动画形式对外展示酒店的良好形象,为浏览者创造良好的视觉效果。
酒店介绍
介绍酒店概况、特色、接待能力和服务宗旨,还可以包括酒店的历史及成功举办过的大型活动。
客房介绍(采用二级浏览)
第一级主要以文本列表形式介绍酒店不同档次的客房。
第二级结合图片介绍各种规格的客房设施、服务水准、价格及现有可预订数量,让浏览者在网上就能对各种规格的客房有直观详细的了解。
客房预订
以电子表格形式在线填写订房信息,浏览者在此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订房规格、人数、预住天数、来店日期、联系方法、Emai等信息,确认后这些信息将提交给酒店后台管理员。
餐饮娱乐:
以上传图片加文本介绍形式,介绍酒店的各种餐饮娱乐设施。
商务及旅游接待
介绍酒店接待商务会议及旅游团队的能力及优势。
促销优惠
以信息发布形式公布酒店的各种促销优惠方案。
留言簿:
用电子公告板形式提供住客及浏览者留言的途径,住客可以在此与酒店交流,也可以提出对酒店服务的满意程度和各种建议。
前台操作系统
住店客人入住的流程为:查询客房信息—→在线填写订房信息—→预定—→接洽入住。
定填写信息:姓名,抵达日期,离店日期,人数,预定预客房级别及数量。
当前客房查询:客房数量,房号,级别,价格,加床费。
客房图片:可实更新显示客房当前状况。
留言簿(留言板)。
后台操作
酒店资料录入
通过输入管理员的ID和密码,酒店可以根据自身要求对网站内容(文字和图片)任意更新。
预订资料管理
浏览者在线提交的客房订单,管理员审查后确认,系统就会通过Emai通知浏览者预订成功。
客房入住情况录入
录入酒店当前客房使用情况,系统会自动统计,然后反映在客户端的客房介绍上面。
系统运行环境
操作系统:服务器windows2000、客户端windows98/95
浏览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orer5.0
数据库:microsoft SQL server7.0
网页空间: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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