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元素,所谓概念元素是那些不实际存在的,不可见的,但人们的意识又能感觉到的东西。例如我们看到尖角的图形,感到上面有点,物体的轮廓上有边缘线。概念元素包括:点、线、面。
2、视觉元素:概念元素不在实际的设计中加以体现,它将是没有意义的。概念元素通常是通过视觉元素体现的,视觉元素包括图形的大小、形状、色彩等。
3、关系元素:视觉元素在画面上如何组织、排列,是靠关系元素来决定的。包括:方向、位置、空间、重心等。
4、实用元素:指设计所表达的含义、内容、设计的目的及功能
构成作为一门传统学科在艺术设计基础教学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对学生在进入专业学习前的思维启发与观念传导。
1919年的包豪斯设计学院在格罗皮乌斯提出的“艺术与技术的统一”口号下,努力寻求和探索新的造型方法和理念,对点、线、面、体等抽象艺术元素进行大量的研究,在抽象的形、色、质的造型方法上花了很大的力气,他们在教学当中的这种研究与创新为现代构成教学铺下了坚实的基础。
扩展资料:
一、设计构成组形
1、分离:形与形之间不接触,有一定距离。
2、接触:形与形之间边缘正好相切。
3、复叠:形与形之间是复叠关系,由此产生上下前后左右的空间关系。
4、透叠:形与形之间透明性的相互交叠,但不产生上下前后的空间关系。
5、结合:形与形之间相互之间结合成为较大的新形状。
6、减却:形与形之间相互覆盖,覆盖的地方被剪掉。
7、差叠:形与形之间相互交叠,交叠的地方产生新的形。
8、重合:形与形之间相互重合,变为一体。
二、平面设计的构成元素
1、概念元素:是在头脑里存在的点、线、面、体。
2、视觉元素:是将概念元素体现在实际设计中,包括大小、形状、色彩、肌理等。
3、关系元素:是把视觉元素在画面上进行组织、排列,是形成一个画面的依据完成视觉传达的目的。包括方向、位置、空间、重心等。
4、实用元素:是指设计所表达的内容、目的和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设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构成
设计常说的三大构成如下:
1、形象。物体的外部特征主要包括视觉元素的各部分,是肉眼可见的,所有的概念元素在见于画面时具有各自的形象,比如如点、线、面等。
2、基本形。基本形属于最小的单位,主要是指一组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组成的组成设计中的每一个组成单位。
3、组形。在构成中,由于基本的组合,便产生了形与形之间的组合关系,而这种关系就是组形。
学习设计和构成可以参考下我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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