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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因什么而产生(什么是美美是怎么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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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一个概括性词语,没有确定的标准,由于每个人的审美观和侧重点不同而无法将起实体化;美可大致分两方面,即外表和内在,可有天生的和后天培养出来的。所谓的美丑都是相对而言的,也和个人的兴趣爱好以及生活中的积累有关,不同时期,不同年龄,对美的理解也都不一样。自身修养不同,审美也不同。

在甲骨文中“美”是人戴着羊头跳舞,与原始的巫术礼仪祭祀活动相关。也就说当人们还未人为定义“美”的含义(即没有书面何为“美”)时,人们的原始思考中,凡自我敬畏和热爱的景象都是美的!

现代人为定义的美是:人对自己的需求被满足时所产生的愉悦反应的反应,即对美感的反应。

那么由美的这个定义出发进行演绎,可以对美进行合理分类!

由于人的需要随时间地点在变化,所以美的概念是动态的,美的外延也是不确定的。

如果以人感知客观世界的方式(嗅,触,尝,听,看,想)为标准,美可分为实用美,形式美,音乐美、精神美和创造美。

以人的需要层次为标准,美可分为生理美、先验美和精神美。

按人活动的场所分,可把美分为自然美和社会美。

按美产生时实物刺激的有无,美又可分为直接美和间接美。

按引起美的刺激是第一信号系统还是第二信号系统,美可以分为实际美和信号美……

但是我要说的,当人们费尽心机定义美时,却往往忽视:美早已在身边流失了很多。美是用来陶醉自我的,不是用来浪费时间的!当然,我不是批评人们的所作所为,因为当美上升到哲学领域时,关于它的定义可以将人们的思考高度化或者美化!

自我观点,如若有误,敬请原谅!其中定义摘自百度百科!谢谢!距离产生美

康德认为美是一种具有普遍性且必然性的感官愉悦,这种愉悦不具有概念的普遍性,也没有意志上的功利性。作为合目的的对象,它自由地与人发生关系。

审美判断力与之前的判断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先确立一个普遍性(知性范畴)然后规范特殊性,前者从特殊性中找到普遍性(情感上的)

这样就很容易发现康德美学的问题:

1、他的美的定义太过单纯,并且基于一种主观的体验,而艺术往往展示一个世界,其中包含了一系列不可能单纯正面引起愉悦的内容,而产生悲剧、痛苦、恐怖等反面情绪的更与这种单纯的愉悦感格格不入,且会造成意志的不一致。

2、在知性的判断中,特殊性并没有被规定,因为知性范畴只是形式的抽象的自身同一,它并不是把特殊规定为普遍,而是去掉特殊使其成为抽象的普遍。在审美中,特殊性以其自身的特殊成为普遍。但是,由于康德只是把这种普遍性视为感官上的,因此它就不能解释为什么一种感性对象能够引起普遍的愉悦,也仅仅把自己的成果,把审美局限于一种单纯的静观。

3、康德的美学只是“美学自身”,一种单纯的形式规定,片面割裂某个在整体中的对象

黑格尔的美学观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跟黑格尔的核心观点“具体普遍性”是一致的,因而美是绝对精神的一部分,是滞留于感性显现中的绝对精神,它以理念本身作为引发美的契机。因此回答了是什么引发美的问题,也使在美中所实现的特殊与普遍的统一不局限于单纯的感官体验领域,并且整个美的领域涵盖了整个现实与所有体验(以理念为尺度,合目的性不再以单纯的感官愉悦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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