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监测数据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可以用来分析媒体的竞争环境。
市场化的媒体处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优胜劣汰的规律同样适用于媒体竞争,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就会成为强势媒体;反之,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就成为弱势媒体甚至被淘汰。媒体的竞争包括新闻采编的竞争、发行的竞争和广告经营的竞争。从媒体经营的结果来看,竞争优势最终体现在广告经营的效果。
要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了解自己的生存环境和竞争对手是必要前提。在政策性因素确定的条件下,媒体在广告经营方面的竞争环境主要包括:广告市场的规模、结构及发展趋势;主要广告行业所依赖的产业的发展态势;在竞争市场上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和竞争态势;广告主及广告公司在媒体选择时的偏好。广告监测的意义,正是通过连续的及时的数据反映广告经营市场的变化的趋势。广告市场的规模,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广告的“蛋糕”有多大。从媒体广告经营的视角来看,媒体所在市场的广告资源形成了竞争市场的广告规模,市场规模是决定媒体广告经营规模的基础。在我国,北京、广州、上海被称为三大广告中心城市,三大城市的报刊广告规模占到了全国的40%以上,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这三个城市出现了广州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南方都市报、新民晚报等一批年广告收入在5亿元以上,甚至超过10亿元的报纸。
广告市场的结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主要有广告资源的行业构成,广告投放在不同类型媒体之间的分配等。从广告的行业构成看,在我国房地产、医药、通讯、汽车、计算机、家电等10个行业的广告占了报刊广告总量的2/3。它们成为媒体所依赖的主要广告资源,一个媒体如果在这些行业的广告经营无所作为,则很难成为广告经营的强势媒体。竞争性的广告市场无论“蛋糕”有多么大,都存在不同媒体之间的分配,从而形成媒体广告的市场结构。在我国,电视、报纸是占有最大广告市场份额的媒体,广播、杂志、户外、互联网等的广告市场要小得多。因此形成了优势媒体集中在电视、报纸的特征。由于广告商的广告投放才形成了广告行业,没有各个产业的广告商投放广告,广告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因此,广告业对产业的依赖性成为其主要行业特征之一。这一特征决定了广告业和媒体广告市场的规模,从根本上取决于产业的发展景气以及由此决定的广告投放规模。
在各个产业中,投放量最大的10个左右行业的景气的变化对广告业的影响也最大。近几年房地产的持续“升温”给广告业和媒体带来了丰厚的广告源泉,使房地产成为第一大广告行业。2001年以来计算机行业的不景气使其广告投放量增长缓慢。在竞争市场上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和竞争态势市场规模虽然为媒体经营规模的大小提供了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了大的市场规模,媒体就一定能得到丰厚的广告收入。在竞争市场上媒体之间的竞争态势形成了更为具体的竞争环境。媒体的竞争既发生在同类媒体之间,也存在于不同媒体之间。同类媒体的竞争指媒体传播区域、受众对象、媒体定位等大体相同媒体之间的竞争,比如,同一城市定位基本相同的都市类报纸之间的竞争,全国发行的财经类报纸之间的竞争等。不同媒体之间的竞争一方面指不同介质媒体,如电视、报纸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指同介质媒体,如全国性报纸和地方性报纸之间的竞争。
最直接的竞争发生在同类媒体之间,因为它们的传播区域和受众相同,广告资源存在高度的同质性。因此了解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把握竞争格局的变化趋势就成为确定竞争策略的基础。广告监测数据恰恰能够告诉我们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由此可以分析竞争态势的变化和趋势。
“中国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今年年底将建成,明年将正式投入使用,对互联网广告实施监测。”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22日在长春透露。
2016年(第十二届)中国广告论坛当天在长春举行,张国华出席开幕活动并发表主旨演讲。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兴起,互联网广告业亦发展迅速。不过,张国华表示,互联网广告违法率是传统媒体广告的3倍,其行业环境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净化。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委托浙江省工商局,建立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这个中心投入使用之后,可以对互联网上95%的广告进行监测。
“我们的目的是希望互联网广告能朝着健康、绿色的方向发展。”张国华说,广告监管不会因为严格而限制行业创意产业,也不会束缚行业发展的手脚。
此外,他还介绍,去年4月,被业界视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颁布。这一年来,中国广告市场秩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数据显示,2015年一季度,中国传统媒体广告市场违法率在6%—8%之间,电视广播媒体违法广告时长达到了36.5%。而今年最新的数据显示,这两个数字都下降到了1%左右。
“新《广告法》实施以来,虚假广告率下降了95%。”张国华说,这个变化是可喜的,成绩是来之不易的。这主要得益于政府的监管,以及广告行业的自律。
不过,张国华也表示,目前广告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虚假广告有随时反弹的可能。
杭州3月4日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自2017年9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互联网广告的违法率从开展监测前的7.1%降至1.98%,威慑作用初步显现。
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位于杭州,目前已实现对全国46个副省级以上行政区划的1004家重点网站及百度、盘石、蘑菇街、贝贝网等4家广告联盟和电商平台广告数据的SDK监测(一种程序介入性广告信息监测方式)。
据统计,该监测中心已采集广告发布信息10.6亿条次,专业监测人员以“监测时段随机、监测人员随机”的“双随机”方式,按照相同频次、相同网页层级对监测范围内互联网广告开展人工审核,共计1156.2万条次,发现违法广告23万条次,上报国家工商总局违法案件线索4740批次,得到了全国工商部门的积极反响。
由于互联网广告发布便捷,形式多样,精准投放,违法广告藏身其中,隐蔽性强,传统手段难以发现,难以追踪,难以查处。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浙江省工商局以“互联网+广告监管”理念,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打造全国互联网监测中心,该中心具备监测、预警、展示、分析、评价、调度六大核心功能,为全国工商部门快速、精确打击违法广告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浙江省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将实现日常监测范围翻番。通过对日常监测网站的延伸监测,将与之链接的网站动态纳入监测范围,动态监测网站拓展到15万家,实现监测辐射范围翻番。并按季度定期发布全国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广告发布行为,警示和教育企业依法开展互联网广告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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