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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告设计(什么是商业广告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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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

主要通过传播媒介所进行的有关商品、劳务、市场、观念等方面的广告传播活动。商业广告以盈利为目的。不管商品广告所传播的信息内容是什么,最终目的都是为广告主的企业或个人获得盈利。

广告被认为是运用媒体而非口头形式传递的具有目的性信息的一种形式,它旨在唤起人们对商品的需求并对生产或销售这些商品的企业产生了解和好感,告之提供某种非营利目的的服务以及阐述某种意义和见解等。

扩展资料

广告是传播信息的一种方式,其目的在于推销商品、劳务服务、取得政治支持、推进一种事业或引起刊登广告者所希望的其他的反映。广告信息通过各种宣传工具,传递给它所想要吸引的观众或听众。广告不同于其他传递信息的形式,它必须由登广告者付给传播的媒介以一定的报酬。

商业广告必须明确“广告主”,广告主对他发出的信息的真伪负法律责任,使消费者放心地购买广告主为之做广告的商品。这是与新闻和宣传不同的。商业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一个环节,有它自己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对象,这是由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目标市场所决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广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告

广告设计包括所有的广告形式:二维广告,三维广告,媒体广告,展示广告等等诸多广告形式。

路牌广告

路牌从其开始发展,其媒体特征始终是一致的。它的特点是设立在闹市地段,地段越好,行人也就越多,因而广告所产生的效应也越强。因此路牌的特定环境是马路,其对象是在动态中的行人,所以路牌画面多以图文的形式出现,画面醒目,文字精炼,使人一看就懂,具有印象捕捉快的视觉效应。现今路牌广告的发展趋势是逐渐采用电脑设计打印(或电脑直接印刷),其画面醒目逼真,立体感强,再现了商品的魅力,对树立商品(品牌)的都市形象最具功效,且张贴调换方便。所用材料也有防雨、防晒功能。

霓虹灯广告

霓虹灯是户外广告中灯光类广告的主要形式之一,它的媒体特点是利用新科技、新手段、新材料,在表现形式上以光、色彩、动态等特点来吸引观众的注意,从而提高信息的接受率。霓虹灯广告一般都设置在城市的制高点、大楼屋顶和商店门面等醒目的位置上。它不仅白天起到路牌广告、招牌广告的作用,夜间更以其鲜艳夺目的色彩,起到点缀城市夜景的作用。

公共交通类

公共交通类广告如车船广告是户外广告中用得比较多的一种媒体,其传递信息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广告主可以借助这类广告向公众反复传递信息,因此它是一种高频率的流动广告媒介。

特别是公共交通车辆往返于市中心的主要街道,在车辆两侧或车头车尾上做广告,覆盖面广,广告效应尤其强烈。这类户外广告大多还是采用传统的油漆绘画形式,结合部分电脑打印裱贴的方法。

灯箱广告

灯箱广告、灯柱、塔柱广告、街头钟广告和候车亭广告的媒体特征都是利用灯光把灯片、招贴纸、柔性材料照亮,形成单面、双面、三面或四面的灯光广告。这种广告外形美观,画面简洁,视觉效果好。

其他

1、横幅广告

2、按钮广告

3、浮动广告

4、竖幅广告

5、弹出窗口广告

6、空闲时间弹出窗口广告

1.直接展示法

所谓直接展示法就是将某产品或服务的主题直接展示在广告的版面上。通过充分运用摄影或绘画等技巧的写实表现力,细致刻画、着力渲染产品精美的质感、形态和功能或服务的舒适感,将产品精美的质地引人入胜地呈现出来,给人以逼真的现实感,使观众对所宣传的产品或服务产生一种亲切感和信任感。这种手法由于直接将产品或服务推向观众,所以要十分注意产品的组合和展示角度,应着重突出产品或服务的品牌和产品本身最容易打动人心的地方,运用背景和色光进行烘托,使产品或服务置身于一个具有感染力的空间,这样才能增强广告画面的视觉冲击力。

2.突出特征法

所谓突出特征法就是运用各种方式抓住与强调产品或服务的主题与众不同的特征,并把它表现出来,将这些特征置于广告画面的主要视觉部位或加以烘托处理,使观众在接触广告画面的瞬间就能够很快产生注意和视觉兴趣,达到刺激购买欲的促销目的。在广告表现中,这些应着力加以突出和表现的特征,一般由富于个性的产品或服务的形象、与众不同的特殊能力、厂商的企业标志以及产品或服务的商标等因素来决定。突出特征的手法也是我们常见的运用得非常普遍的表现手法,是突出广告主题的重要方法。

3.对比衬托法

所谓对比衬托法是把所描绘的事物的性质和特点放在鲜明的对照和直接对比中来表现,借彼现此,相互映衬,从对比中显示差别,达到集中、筒约、曲折变化的表现手法。通过这种手法更鲜明地强调或提示产品的性能和特点,给消费者以深刻的感受。作为一种常用的行之有效的手法,可以说,一切艺术都受惠于对比手法。对比手法的运用,不仅使广告主题加强了表现力度,而且饱含情趣,扩大了广告作品的感染力。对比手法运用得成功,能够使貌似平凡的画面处处隐含着丰富的意味,展示广告主题表现的不同层次和深度。

4.合理夸张法

所谓合理夸张法是对广告作品中宣传的对象的品质或特性的某个方面进行相当明显的夸大,以加深或扩大观众对这些特征的认识。通过这种手法能够更鲜明地强调或揭示事物的实质,加强作品的艺术效果。夸张是一种在平凡中求新奇的变化,通过虚构把对象的形态和个性美的方面进行夸大,从而使观众产生一种新奇与变化的情趣。按其表现的特征,夸张可以分为形态夸张和神情夸张两种类型,前者为表象性的处理,后者则为含蓄性的情态处理。通过夸张手法的运用,为广告的艺术注入了浓郁的感情色彩,使产品的特征鲜明、突出、动人。

5.以小见大法

所谓以小见大法就是在广告设计中对立体形象进行强调、取舍、浓缩,以独到的想像抓住一点或一个局部加以集中描写或延伸放大,从而更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这种艺术处理以一点窥全面,以小见大,从不全到全的表现手法,给设计者带来了很大的灵活性和无限的表现力,同时为接受者提供了广阔的想像空间,获得生动的情趣和丰富的联想。以小见大中的“小”,是广告画面描写的焦点和视觉兴趣中心,它既是广告创意的浓缩和生发,也是设计者匠心独具的安排,因而它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而是小中寓大,以小胜大的高度提炼。

6.悬念法所谓悬念法就是在表现手法上故弄玄虚,布下疑阵,使人对广告画面乍看不解其义,造成一种猜疑和紧张的心理状态,在消费者的心理掀起层层波澜,驱动消费者的好奇心和强烈举动,产生积极的思维联想,引发消费者进一步探明广告内容的强烈欲望。然后通过广告标题或正文把广告的主题点明出来,使悬念得以解除,给人留下难忘的心理感受。悬念手法具有相当高的艺术价值,关键是它能够加深矛盾冲突,吸引消费者的兴趣和注意力,造成强烈的印象,产生引人入胜的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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