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学院成立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12844
第六条办学体制:民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学制:三年
第三章学院简介
第十一条学院简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创建于1 985年)的基础上建立而成,是全国建校较早的普通民办高等院校。学院现有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艺术学院、理工学院、经管学院等二级学院,拥有全国较大的校园文化载体、国家AA级旅游景区力明艺术宫和经省教育厅、卫计委联合评审确认的直属附属医院。学院现有在校学生近两万人,专兼职教师总数798人(其中专任教师695人),图书馆藏书126.49万册,实验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18.35万元。
为充分发挥办学优势,满足全国众多愿意来我院求学学生的愿望,为社会基层培养动手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有用人才,学院于2014年,在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泰安建设新校区。新校区位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山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等高校相邻。新校区总规划占地3000亩,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被批准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泰安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历时一年多,完成一期1267亩、42万平方米、58栋大楼建设,教学实验设施及后勤配套设施等也已全部完备,高标准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和全部带有冷暖空调与独立卫生间的学生公寓,为来自全国的广大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优越的条件。自2017年始学生已逐渐搬迁至新校区就读。
学院目前开设的专业涵盖理、工、文、医、艺等学科领域,已成为一所民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有:中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康复医疗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艺术设计、表演艺术、舞蹈表演等。学院较早编辑出版了全国高等院校中西医结合教材,共30余部,7000余万字,面向全国发行,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医护人才奠定了基础。201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实施临床医学与中医学双专业教育;与日本知名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中日合作口腔医学专业教育,列入统招计划;举办护理自考本科教育,专本连读。除此之外,学院还举办“国医传承班”、“微创班”、“口腔护理班”、“养老医护班”、“动漫制作订单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订单班”等特色班,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好评。学院拥有口腔医学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中医药教学团队和社区护理学等多门省级精品精品资源共享课等,获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社科联、省科协等多项省级科研立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大力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生可与力明教育集团所有本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签署订单培养协议。另外,我院还与科大讯飞、同济堂、赛伯乐、华夏人寿、海尔、海信、中国重汽集团、润华汽车集团、微医集团、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得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跟我走影视产业集团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省中医院、泰安市中医院等国内知名企业(医院)以校企合作的方式共同培养人才,为众多毕业生开辟就业绿色通道。
学院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承担全省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免费培训,现已培训31000余名乡村医生,为农村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做出贡献。在今年抗击疫情中,我院校长王力一教授率先请战,向政府写出请战书,暂停附属医院运营,将其全部资源无偿提供给政府用于疫情隔离观察场所使用,该医院累计接收近300名隔离观察人员(其中包括48名境外入济留观人员),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中宣部学习强国平台、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客户端、光明日报客户端、解放军报、中国教育报等海内外百余家媒体给予宣传报道。
学院先后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民办非企业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评为“全国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评选为全省首批“高级养老管理与护理人员培训基地”,是国家民政部中民养老规划院创始理事单位、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学院荣获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称号和团中央直属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命名的“牵手未来.国医书院研学基地”和“红读计划阅读实践基地”称号。在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设立艺术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学院纪委对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五条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七条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美术类专业认可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承认其他校考成绩。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的考生进档后,按照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至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第一志愿专业录取额满,顺延录取至考生服从的其他志愿专业。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可以迁移户口,也可不迁移户口,遵循自愿原则。
第二十条学生在校正常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2022年普通高职艺术类专业学费年收取标准如下: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16800元每年(如有调整,以我院官方网站发布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学院艺术类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六章奖助学金及退学等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除此,学院还设有“显明奖学金”、“董事长助学金”等,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四条退费按照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院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我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艺术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七章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学院地址:
1、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
2、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市中校区)
3、附属医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8722号(槐荫校区)
学院网址: www.6789.com.cn
咨询电话:0538—839 6666
电子邮箱:800@6789.com.cn
2022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
第五条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院纪委、纪检办公室对学院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招生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院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学院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各部门、各系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网格管理,精准施策;联防联控,依法处置。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与计划:我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9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20),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dcmc.net)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考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报考时间及方式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点击“2022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进行报名,选择“1419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
统一填报志愿,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二者不能兼报。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可选择调剂志愿或不调剂志愿。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包含专业数不足三个时,只能选择专业大类包含的最多专业数。
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考试情况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 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 2月 27日—3月 1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 3月 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 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 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
专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2年 2月 27日—3月 1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根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2年 2月 27日—3月 1日。
综合素质评价与素质测试或面试同时进行,测试或面试具体时间、考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
1、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分类分专业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且无学院认可奖励的奖励或特长的考生,按单项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志愿;如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志愿,则按分数优先原则将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同一大类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计划录满。若所报专业已录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最终报考人数不能满足计划数的专业可参照报考人数90%比例设置录取资格线。
按以上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之间适当调整或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北京中航未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服务与管理方向)专业面试不合格的本专业不予录取。
2、录取手续:学院将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4、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学习。以上考生待接到报到通知后前往我院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5、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相同分数下优先录取: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
(2)、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4)、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二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6、体检:依据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录取报到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录取人数较少专业,报到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对录取专业予以调整。
(4)、新生报到后学院组织严格的考生身份复核,如发现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5)、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所有考生录取后均按照学校相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
综合评价招生
1、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志愿;如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志愿,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录满。
报考人数不能满足计划数的专业可参照报考人数90%比例设置录取资格线。
按以上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之间适当调整或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2、综合成绩由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4、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戏剧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北京中航未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服务与管理方向)专业面试不合格的本专业不予录取。
5、录取手续:学院将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6、已被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7、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相同分数下优先录取: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
(2)、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4)、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二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8、若所报专业已满,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将随机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9、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录取人数较少专业,报到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对录取专业予以调整。
(4)、新生报到后学院组织严格的考生身份复核,如发现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测复查工作。
第十七条对复测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任何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考生对考核、录取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可进行申诉。
监督、申诉电话:0531-61326629
第二十一条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
凡在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院招生信息网()为发布招生信息唯一官方网站,其他网站未经授权,一律不得以网上报名的名义组织考生报名。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2940865;61326666
招办传真:0531-82940865
学院网址:
招生办公室邮箱:sdcmc2008@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
邮编:250013
众所周知,在山东、河南上本科往往要比其他省份难很多,每年两省都有非常多的学生只能上一些职业院校,包括不少本科线上的考生。那么,山东十大不能去的职业院校有哪些?山东“专科小清华”是哪所?
一、山东十大不能去的职业院校
目前,山东省的职业院校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其中各不值得推荐的院校如下:
【本科“职业(技术)大学”:3所】
三所高校均为2019年的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大学,且刚刚从专科升格为本科不久(2018年年末)。因此,这些学校办学实力其实是比较一般的;且由于民办性质,学费较贵。
另一方面,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仍不多,大众对其较为陌生,社会认可度不高。这一点正好呼应了三所学校当下录取分数低、招生困难的局面。
总之,不到万不得已,这三所学校并不建议普通考生在上本科时选择。
【高职高专院校:7所】
根据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山东省2020年普通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投档情况表》显示,其中收分最低的7所本省大专院校依次如下:
1、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所在地:泰安
办学属性:公立
2020最低分数线:151分
学费标准:4800~5000元/年
2、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所在地:烟台
办学属性:民办
2020最低分数线:150分
学费标准:5000~5800元/年
3、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所在地:烟台
办学属性:民办
2020最低分数线:150分
学费标准:7980~9800元/年
4、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所在地:德州
办学属性:民办
2020最低分数线:150分
学费标准:7500~9800元/年
5、枣庄职业学院
所在地:枣庄
办学属性:公立
2020最低分数线:150分
学费标准:4800~5000元/年
6、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所在地:济南
办学属性:民办
2020最低分数线:150分
学费标准:7500~9000元/年
7、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所在地:济宁
办学属性:公立
2020最低分数线:150分
学费标准:4800~6600元/年
可见,上述7所专科高职院校都具备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分数线相当低,这也刚好能证明这些学校的招生不易。同时,其中更多的学校为民办,因而收费较高。
总的来说,大专院校的报考难度要远远小于本科,所以考生们尽量还是要选择好的学校和专业,而以上这几所学校并不值得推荐。
二、山东专科小清华是哪所?
“专科小清华”往往是大家对于高水平大专的一种赞扬,而在我个人看来山东省至少有两所大专院校算得上“专科小清华”。详情如下,可供参考:
1、山东省排名最高的专科——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位于济南,曾经是国家示范高职、优质专科高职,而目前则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双高计划”(A档)建设单位,排名全国前十!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曾合并了山东省商业职工大学和山东省商业学校,底蕴深厚。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会计、软件技术、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等都是学校的王牌专业,每年报考人数数不胜数。同时,学校共有会计、物联网应用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三门“3+2”专业面向山东考生招生,报考竞争异常激烈。
2、山东省人气最高的专科——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学校位于青岛,曾入选优质专科高职,属于山东省当下最炙手可热的一所财经类专科院校。2020年,学校以350分的投档分高居山东专科人气榜第一名,超过了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343分)、山东传媒职业学院(340分)等山东知名大专。
目前,学校的王牌专业包括国际贸易实务、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会计、国际金融、软件技术、保险、国际商务等,均为考生报考该校时最值得选择的专业。
除此之外,上专科也不一定必须在大专院校中,现在很多本科院校中同时会开设专科专业,且录取分数线相对普通专科院校更高。其中,山东省含有专科的公办本科院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