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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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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愿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1、自愿离婚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自愿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自愿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

一、双方同意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双方同意离婚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的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2、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3、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4、双方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双方自愿离婚要带以下材料去办理: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证件;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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