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都知道协议离婚,但是大家听说过协议结婚吗?近年来社会上已悄然出现了“协议结婚族”,只要事先签订并遵从协议,男女就可以同去登记结婚,开始“名誉夫妻”的生活。那么协议结婚有法律效力吗?有人称这是两性关系新格局,可谎言一旦被戳穿,他们的关系该如何界定?“领了结婚证,就有了形式上合法的夫妻关系,但由于自行拟订的协议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也没有真正的夫妻生活,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这场婚姻实质上是无效的。”律师认为,婚姻要具备合法性,必须保证形式、内容、取得三方面的合法,“协议结婚”虽然在结婚证的取得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内容却是空洞的,违背了夫妻生活内容必须真实、自愿的原则,所以这一纸证件没有法律效力,只是通过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的目的。协议结婚是男女双方通过签订协议缔结婚姻关系,但是不实质行使夫妻权利,履行夫妻义务的方式。通过协议结婚的男女虽然在法律上登记为夫妻,但是没有结婚的实质内容。婚姻要具备合法性,必须保证形式、内容、取得三方面的合法。协议结婚在形式上合法,但其签订的结婚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客观: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1、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像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一精神。所以当引起离婚诉讼时,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故不应发生法律效力。2、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至法院。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并不是在离婚协议书中所有的内容都是有效的,朋友们在签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看清楚里面的内容,为了避免离婚后在财产的分割上吃亏,一定要仔细看过后再签字,免得掉进文字陷阱。当然,如果你突然反悔了不想离婚了也是可以滴。
协议结婚有法律效力。
协议结婚满足法定登记条件,且经过法定程序就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等。且须双方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领取离婚证。
领结婚证的流程:
男女双方符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综上所述,协议结婚满足法定登记条件,且经过法定程序就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等。且须双方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夫妻之间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夫妻双方签订协议时意思表示真实;协议的相关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夫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后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且写明的了签订的日期,那该协议依法具备法律效力。
一、婚后夫妻双方签订的关于财产协议是有效的吗
1、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有关的财产证明;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二、婚前协议书怎么写
1、写好男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写好女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和婚内财产的约定,可以约定为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三、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1、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话,是有效的;
2、因为双方有可能是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约定的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只要此份财产分割协议完全是双方自愿的,在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按照婚内的约定分割财产;
3、如果是婚内强迫签订的话,就无效;
4、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签订的私下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夫妻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夫妻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协议后经过双方签字确认,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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