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离婚流程和办理手续:
1、当事人提交身者旅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并提出登记申请离婚;
2、提交离婚申请后一个月内,当事人没有撤回的,在期限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斗嫌拍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空羡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您好,请问您想要办理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呢?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对离婚的各项事宜协商一致时,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双方在对离婚任一事项上无法协商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两种方式有不同的特点和流程,我们为你进行简单介绍:
一、协议离婚的步骤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民政局经审查后会依法予以受理。
3、冷静期。自民政局受理之后的三十天内,是离婚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民政局经审查后登记、发放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大致的程序如下:
1、起诉。向管辖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调解或审理。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法院会组织双方开庭进行审理。在诉讼阶段,原被告双方要提前做好证据上的准备,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3、作出判决。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对双方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然后做出最终的判决。
以上是两种离婚方式大致的流程,夫妻双方需要依法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如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欢迎继续向我们家与家律师咨询或提问。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 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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