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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的婚嫁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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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亲、访亲、相亲

《中华公民共和国婚姻法》履行前,全县男女婚姻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已届婚龄男子父母看中某家姑娘,即请“牙婆”向女方提亲。
牙婆亦会留神周围未婚男女,认为得当即到男方家说亲,若男方父母赞许,便请牙婆向女方提亲。
牙婆到女方家提亲,先容男子的长相、职业等情形和男方家庭成员、经济条件等情形,若女方父母对男子及其家庭情形基本满意,则为提亲成功。
提亲后,双方父母都有一段韶光相互察访,称为“访亲”。
访亲重点为访“根底”。
女方紧张访男子是否有不良嗜好,是否勤恳能干,男子的母亲是否和蔼、讲道理,家庭、邻里关系是否和蔼等;男方紧张访女方家庭“风水”(嫡系支属有无“腋臭”)如何,姑娘是否孝顺,其母亲是否讲道理等。
其间,牙婆会在双方家庭之间不断说合。
若双方家长赞许,则约定日子,由牙婆带领男子到女方家中,让女方家人“看相公”。
在女方家,姑娘不直接出门,但可以偷偷地看“相公”,若女方挽留“相公”用饭,则表示女方对“相公”基本满意;若不留饭,则表示不满意。
女方家人“看相公”满意后,要到男方“看人家”,紧张看男方家庭的经济状况是否与牙婆先容的情形符合。
若女方家人赞许留在男方家用饭,表示“看人家”满意;若坚辞在男方家中用饭,则表示“看人家”不满意。
“看相公”和“看人家”称为“相亲”。

《中华公民共和国婚姻法》履行后,全县男女自由恋爱渐成风尚,提亲、访亲、相亲等程序、内容基本保留,提亲不需牙婆,男子父母请同事、邻居、亲戚等熟人(称为“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即可。
改革开放后,男女联姻,提亲、访亲、相亲的办法、过程、内容等均有重大变革。
提亲,可以由男女任何一方家长提出,多由男子直接提出;访亲,一样平常在提亲之前即完成;相亲,除屯子部分家庭仍保持原习俗外,大多被省略;“媒人”(称为先容人)在联姻过程中仍存在,但所起浸染发生根本变革,除屯子部分男女联姻通过他人先容认识外,大多男女联姻至准备结婚时方聘请先容人,仅作形式,戏称为“现成媒人”。

发帖

相亲满意后,男女双方互换庚帖,将3代姓名、功名、爵位、男子(姑娘)姓名、出生年月日时(生辰八字)写交牙婆通报,便于对方求签问卜、算命合婚。
普通百姓没有功名爵位,只需写男子(姑娘)的生辰八字。
女方将姑娘的庚帖用红纸包成“四口包”,择吉日由牙婆送交男方,称为“发帖”,俗称“发口谕”。
牙婆将姑娘的庚帖送至男方家中,压在柜上喷鼻香炉下方。
男方三天之内家中吉祥无事,再问卜求签,算命合婚。
若男女生辰八字相冲,则请牙婆带糕点将庚帖退回女方;若相配,则请牙婆给女方回话,搜聚订婚日期。
此俗,称为“下定”“纳吉”。

中华公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度保留发帖程序、办法,取消算命合婚。
20世纪80年代后,发帖办法改为用电话、短信交流情形,城乡部分家庭逐步规复算命合婚。

订婚、压帖、回袄

20世纪60年代前,确定男女婚姻关系一样平常需举行订婚仪式。
订婚前,女方向男方索要订婚彩礼,牙婆从中斡旋以达成同等。
订婚后,男方给准媳妇买几块衣料,称为“压帖”。
若暂不结婚,压帖后男方还要再给准媳妇买几件棉衣衣料,称为“回袄”。
一样平常情形下,若女方不很讲究,“订婚”“压帖”一并进行,不“回袄”。

20世纪60年代始,全县城乡订婚习俗逐渐淡化。
改革开放后,部分男女青年规复订婚仪式。
订婚之日,双方家庭各自置办酒席,请家庭长辈用饭,将准媳妇(准半子)先容给长辈认识,示意不久将举办婚礼。
长辈参加订婚仪式,不需给红包(礼钱),若给了红包,则结婚时不再给。
故吃订婚酒席俗称“吃甜酒”。

议婚

俗称“通话”“通信”,为双方家庭切磋确定结婚韶光,男方给女方礼金数量、为媳妇置办服装和首饰数量、档次及给女方长辈的礼物份数等干系事宜。
封建期间,一样平常由牙婆来回于双方家庭之间,反复说合,达成一存问见。
不同期间、不同家庭礼金和礼品数量、档次有较大差别。

中华公民共和国成立后特殊是改革开放后,议婚办法发生很大变革。
有的在订婚时由双方家庭一次性商定,有的由婚姻男女直接商量后再各自搜聚父母见地,极少有通过媒人从中说合。

行日帖、过大礼、搬奁妆

20世纪80年代前,婚前男方一样平常需先“行日帖”,书面关照女方结婚日期,再约定日期“过大礼”“搬奁妆”。
过大礼,由牙婆陪同准半子及其支属(人数成双)将事先商定的礼金、礼品等送至女方家,女方按清单点收,礼品常日只收一半,另一半作为回礼,礼金收大部、回少数。
搬奁妆,亦称搬嫁妆,男方根据约定派出运输工具至女方家搬运陪嫁物品,运输工具需用红纸条包裹,固定嫁妆需用染成赤色、蓝色的布条。

20世纪90年代后,礼金数量与礼品、嫁妆数量、档次大幅提高。

进入21世纪,随着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行日帖、过大礼、搬嫁奁习俗虽基本保留,但办法趋于个性化。
许多未婚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准备家具和日常生活用品,亦有部分未婚男女不论嫁娶,双方家庭共同为子女操办婚事,女方不收彩礼亦不陪嫁妆。

铺床

改革开放前,男方为儿子结婚准备的房间里常日只有一张空床,迎回嫁妆后,按事先设想,一次安顿到位,并聘请喜婆或亲邻中有福之夫妇帮助张蚊帐、缝被子(在被头上空几针留给新娘亲手缝)、铺床,在被窝里放红枣、红花生等,供结婚之日孩子们上床嬉戏时搜摸,寓意“早生贵子”、生男又生女。

待媒、待女

婚礼前一天晚上,男方置办酒席宴请媒人和迎亲职员,并邀嫡亲好友作陪,俗称“待媒”“暖轿”;女方置办酒席招待女儿,并邀嫡亲好友中的女宾作陪,俗称“待女”。
至2010年,此俗保留完全,且宴请职员的范围扩大,许多家庭借机邀集亲朋匆匆进感情。

迎娶

域内迎娶新娘有“大带”“小带”之分,西、北部地区多为“大带”,城区和东、南部地区多为“小带”,又称“一天圆”。

“大带”,

婚礼当日,牙婆与迎亲职员在男方家吃早茶(一样平常为煮红枣、圆子)后,陪伴新郎“发轿”(马、车、船等运载工具均称“轿”),在女方家吃茶(亦为煮红枣、圆子)、午饭,傍晚吃完“登轿酒”后,新娘登轿出发。
男方家中整日点烛焚喷鼻香,来宾盈门,新娘到家后即举行拜堂仪式。
送进洞房、新郎与新娘同吃富贵茶、交杯酒后,新娘坐到床前方杌上“坐富贵”,亲友看新娘,小孩上床摸糖果、红枣,新郎出外应酬亲友。
嫡亲好友“闹洞房”后,散去。
牙婆“送房”。

“小带”,

过程与“大带”大致相同。
城区为婚礼前一天晚“暖轿”后“发轿”,24:00前到达女方家,过了24:00后接回新娘,“送房”。
清晨,新郎、新娘请朝后“回门”,在新娘外家吃茶、面、酒、饭后赶回。
东、南部地区为凌晨发轿,天亮前接回新娘,不送房,新娘坐在床上,称“焐子”。
早饭后,新郎、新娘“回门”,在新娘外家吃茶、面、酒、饭后赶回男方家酬谢来宾,晚饭后再拜堂送房。
第二天请朝,中午饭后散客。

中华公民共和国成立后特殊是改革开放后,各地迎娶新娘多改用“小带”,若采取“大带”,程序亦有所简化。
城区宴客只请一餐,男女双方的来宾都由男方卖力安排;屯子多沿袭旧俗,第一天中面晚酒,第二天午饭后散客。

开脸

封建期间,新娘婚后越日清晨,由喜婆或姑嫂、妯娌进房送红枣莲子汤,随后用棉线将新娘脸上汗毛捻绞拔除,称为“开脸”,标志此后不再称“姑娘”,一年之内称“新娘”,此后称“大嫂”。
此俗,中华公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即废。

看朝、会亲

喜日过后两三天,新外家兄弟到男方家中看望新娘称为看朝。
男方约请男女双方嫡亲欢聚称为“会亲”。
常日,看朝、会亲结合进行。
至2010年,看朝习俗早已不存,屯子大多仍安排会亲,城镇一样平常改为喜日当天请女方百口及嫡亲好友一起参加男方婚宴。

待新娘

看朝的人用完餐后,公婆单独安排宴席“待新娘”,新郎、新娘由亲戚、邻居家10多岁的少年男女陪坐,盘头倒酒时说吉利话,或喜婆说“鸽子”。
上头道菜时,新娘谢席。
此席,紧张让新娘外家人看到婆家很疼爱媳妇,只是一种形式,并不真吃。
此俗,现已废。

下厨

新娘结婚的第三天,围上围裙(俗称“围腰”)下厨做饭做菜。
此俗,现已废。

回门

无论结婚当天或三朝、六朝,夫妇双方首次回新娘外家称为“回门”。
旧时,女方家庭以筵席招待回门的新郎、新娘,并在新郎饭碗内藏肉块,以示岳父母对新郎的关爱。
午后,太阳不落即需返回夫家,新娘从外家用锡茶壶装糖茶带回孝敬公婆。
现“回门”习俗仍保留,新娘父母在新郎、新娘返回时给新郎父母带礼物的习俗亦保留,礼物已不限于糖茶。

满月

封建期间,新娘结婚不满月被称为“毛脚姬”,不能到别人家(包括亲戚)串门,否则大不吉。
若因事非到别人家不可,则用“火叉”置于门槛上,让新娘跨过,表示烫“毛脚姬”,以避讳。
新婚满月时,女方兄弟或姐妹须于清晨迎请新郎、新娘,并宴请来宾,以此表示此后新娘不再是“毛脚姬”。
此俗,中华公民共和国成立后即废除,现部分老年人仍忌讳“毛脚姬”。

交生

封建期间,新娘婚后的第一个生日,外家需备齐鱼肉糕面等寿礼到半子家为女儿“做生日”,向亲家交代女儿的生日,暗示今后由婆家为女儿庆生。
此俗,现大部分家庭仍保留。

送夏

封建期间,新娘婚后第一个夏季到来之际,新娘外家给女儿送蚊帐、凉席、凉枕、扇子,换洗衣服等。
此俗,现渐废。

二、聘礼和陪嫁习俗

聘礼

又称彩礼。
《中华公民共和国婚姻法》履行前,富余家庭彩礼多为绸缎、毛呢等制成的喜服和金银玉翠首饰及礼金,事先由牙婆通报信息,男女双方家庭商定。
有时女方嫌聘礼数量少或档次低,媒人从中斡旋至双方认可。
平民家庭经济窘迫,彩礼数量相对较少、档次相对较低,女方反而不很计较。
一样平常男方为新娘缝制几套能出客的衣服,“坐轿礼”为鱼、肉、茶食包等,礼金几元至几十元。
中华公民共和国成立初,一样平常家庭收入水平较低,加之物资供应紧张,彩礼数量较少。

改革开放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数量增加、档次提高。
至2010年,一样平常家庭迎娶新娘,聘礼除铂金、黄金、钻石、玉石首饰,名牌服装和其他实物礼品外,礼金一样平常在8.8万—28.8万元之间。

陪嫁

民国及以前,不同阶层家庭陪嫁悬殊。
富余家庭聘礼数额大,陪嫁也颇丰,嫁妆有120抬、80抬、60抬、40抬不等,最少亦有10余抬。
有的地主家庭陪嫁中还有“脂粉田”多少亩,收租归女儿零用,产权仍属外家所有。
平民家庭聘礼要得少,陪嫁亦相对大略,一样平常为高橱,梳桌,杌子、澡盆、脚盆、马桶及被褥、枕帐、装扮用品等,有的只陪随身衣箱。
中华公民共和国成立初,仍保持男方只准备房屋和床,木器及床上用品、装扮用品由女方置办的习俗。

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一度有钉耙、锄子、扁担、面盆、毛巾等作为嫁妆。
70年代始,新娘陪嫁除基本木制家具、床上用品、装扮用品外,增加“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腕表,收音机)。
改革开放初期,一度盛行陪嫁“80条腿”,紧张为组合橱、写字台、四仙桌、八仙桌、床头柜及椅子、杌子等新式木制家具。
不久,缝纫机、腕表不再盛行,收音机逐步被收录机、电视机、影碟机、饮水机、电冰箱等所取代,自行车逐步变成摩托车、小汽车。

2006年后,小汽车和电脑成为陪嫁常见品,小汽车亦由追求有,向追求档次、品牌转变。

三、婚礼习俗

封建王朝期间,域内居民家庭举办婚礼均为传统婚礼,行三叩九拜。
辛亥革命后,提倡“文明结婚”,一样平常借茶菜馆举行婚礼。
如皋城沙元榘和黄琴结婚不坐花轿而乘坐黄包车,成为全城新闻。
20世纪40年代,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和解放区,革命青年男女的婚礼十分简朴。

50—60年代,政府倡导婚事从简,并以举办集体婚礼等勾引举办新式婚礼,婚礼大操大办者极少。

80年代始,随着经济条件的日益改进,婚礼大操大办之风渐起,家庭婚礼形式以如皋传统婚礼与西方婚礼相结合的当代婚礼为主,程序趋于繁芜化。
部分男女青年参加完团委、妇联、民政等部门举办的集体婚礼后,连续举办家庭婚礼。
80年代末,县委、县政府在全县组织开展刹“三风”(大操大办、封建迷信、赌钱)活动后,全市(县)婚礼大操大办之风有所收敛,“旅行结婚”开始盛行。

90年代中后期,婚礼大操大办之风有所回潮,迎亲车队少则几辆,多则十几辆、几十辆车,一样平常均利用名车。

进入21世纪,城区青年婚礼开始追求个性化,自行设计程序或请婚庆公司策划,一样平常均在酒店举行,亦有部分青年举办广场婚礼、花园婚礼,乃至有少数青年到教堂举办婚礼;屯子青年婚礼仍多在家中举行,多沿袭传统婚礼,亦有部分青年到镇区酒店举办当代婚礼。

来源:如皋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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