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暮的“昏”为什么可以假借表婚姻的“婚”呢?通过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我们可以找到一些思路提出一些预测。第一个预测是受当时候母系社会的影响。在远古期间,人类是处于犹如《吕氏春秋》中提到的“其名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的原始社会。“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是母系社会的主要特色。因此,母系社会的背景下,为了区分昏的两个含义,把昏字加上女子旁,表示婚姻的含义。
第二种预测是“婚”与薄暮有密切的关系。在《白虎通义·婚嫁篇》中说道“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见礼,故谓之婚也”那为什么要等到薄暮才举行婚嫁之礼?有三个说法,说法一是说古人有了对性的耻辱感,不再公开男女交姘。以是选择在光芒较为阴暗的薄暮后进行结婚仪式。还有一种说法是说古代理学家认为薄暮乃是阴阳交卸之际,男女交姘之时”,以是规定“娶妇以昏时”。
说法三就涉及了抢婚制了,抢婚是发生在原始社会过渡在奴隶制社会期间。在原始社会后期,处于母系氏族社会逐步走向衰落的时候,“对偶婚”涌如今氏族之间,随即也盛行打劫婚,买卖妇女的行为。父权制度的确立,女子地位低落。奴隶制形成后,妇女成为了奴隶主抢夺与霸占的工具。而奴隶的“奴”字中带有女字旁并非像母系社会那般美好,而是象征着从属于他人的女子。而奴隶主为了抢婚成功,常日也会选择在薄暮入夜的时候趁婿家不备之时暗中动手。在《易经》里记载:“乘马班如,泣血涟如,匪寇婚媾” 它说的是:“马蹄声踏踏响,女子哭得泪汪汪,匪贼来抢做新娘。”理解了这段话,我们可以明白匪贼去抢女子做新娘是不可能在光大化日之下进行的,以是必须选择在薄暮。在薄暮的时候才能抢到女人回去举办婚礼,即在“昏时见礼”。有趣的事情是古时候为了逃过抢婚,迎娶所用车马衣服皆为墨色。正如《仪礼·士昏礼》中郑立注:“主人爵牟,纽裳,绷拖,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而昏有“暗而无光,黑”的意思,两者之间该当是有着联系的。
在“昏”演化成“婚”的过程中,表义“薄暮”的“昏”就被借代来表示婚姻的意思。为了差异原字,又由于抢婚的工具为女性,于是在“昏”字的阁下加上“女”字旁,成为金文、鼎文中的字,再后来变成了“昏”的后期字,两字成为一对古今字。
从以上剖析可以看出,“婚”字的来源实在与人类社会背景与社会婚配制度演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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