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李女士先容,她是在2013年买的房,当时禹州圣地金苑小区的房价比周边其他楼盘都要高不少,但是买房的人依旧相继而来。她当时选择花高价购买这里的屋子,紧张是由于楼盘流传宣传这个小区是智能化绿色高端住宅小区,发卖“亮点”是,屋子配有厨房垃圾处理系统、室内新风系统、静音排水管等配置举动步伐,但是在即将交房时,这些发卖“亮点”变成了屋子的“痛点”。李女士说:“当时宣扬的是在我们县城里边第一流的小区,房价也是当时最贵的。他承诺了很多东西,现在都没有。当时给我们说的是第一流的小区,现在是最大的坑,想卖卖不了,住的话什么都没有。”
花高价买的屋子,承诺的高端配置举动步伐一样都没装,屋子还迟迟不交付。业主们急得焦头烂额,楼盘培植方却不急不躁。李女士见告,购房条约约定,圣地金苑一期的屋子承诺在2015年6月30日前交房,但到现在也没有交房。从2015年至今,他们找过开拓商很多次,开拓商方面的卖力人每次都把交房韶光今后推,并承诺届时会定期交房,不交就全额退款,还写有承诺书,但实际情形是屡次三番违背承诺,一次也没实现。
李女士说,目前圣地金苑小区一期的1号、3号、8号楼已经建好,只要再把小区基本的生活配套举动步伐建好,屋子就能交付,但不知什么缘故原由,工程进度非常缓慢。
上有老下有小,还身背债务,而且维权5年有余,这些都让李女士心力交瘁。她见告《每天315》栏目组,她已经在开拓商没有正式交房的情形下,拿钥匙入住新居。“过时已经这么多年,很多人当时买房,是为了做婚房,到现在人家小孩子都几岁了,你不能不住吧。延期这么多年了,肯定要给我们一个说法的。”她无奈地说。
据理解,目前圣地金苑一期1号、3号、8号楼的不少业主都和李女士一样,已经拿钥匙入住新居。一期的其他楼栋的业主也想入住,但由于这些楼栋的窗户、电梯等都还没有安装,只能连续等待。
对付河南禹州圣地金苑小区迟迟没有交房的缘故原由,业主们从开拓商那里得到的答复是“资金链断了”。那么,屋子究竟什么韶光能正式交付给业主?屋子配备厨房垃圾处理系统、室内新风系统、静音排水管等配置举动步伐的干系承诺还能否兑现?辗转联系到河南禹州圣地金苑小区的开拓商——河南省锈都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干系卖力人艾师长西席答复,延期交房是由于资金链涌现问题。现在已经找到应对办法——已经将工程对外承包给他人,采纳的是他人垫资、开拓商让利的模式。他还说,施工进度有些缓慢,但一贯在施工,一期到明年6月份一定交房。厨房垃圾处理系统、室内的新风系统等配套举动步伐确实没有安装,由于在培植的过程中创造屋子不适宜安装这些配套举动步伐,以是就改了。现在谁想装可以装,但得先把封阳台的钱付了。
承诺的高端配套变了样,河南禹州圣地金苑项目是否涉嫌虚假宣扬?屋子过时5年仍未交付,违约赔偿该如何打算?
北京潮阳状师事务所状师胡钢提醒,按照最高公民法院的干系法律阐明,如果房地产商对付房屋或者举动步伐的解释或者许诺非常详细确定,而且这种信息足以对消费者决定买或不买构成重大影响,那么这样的许诺、解释都应被视为要约。要约是条约的主要组成部分,对房价有重大影响。如果开拓商承诺了,但实际交付时没有供应,显然是一种违约行为。延迟交付,经营者应该按照条约约定向买房人支付干系的延迟履行违约金,如果延迟履行的韶光过长,达到了条约解除的标准,那么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胡钢指出,虚假宣扬是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办法发布与商品或做事实际不符的虚假信息,导致消费者误解的行为,它违反老实信用原则,也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更是违反广告法和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的行为。碰着虚假宣扬情形,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规定,哀求有关行政部门对经营者做出行政惩罚。如果这样的虚假宣扬构成了消费敲诈,消费者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的规定,提出惩罚性赔偿的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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