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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跟男朋友准备结婚,他家里给他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二人的名字,但是我们没结婚,现在分离的话,我能分到这套房产的一半吗?
A1: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就分离问题与男朋友协商同等,对方赞许屋子有你一半的话,你可以拥有屋子的一半产权。如果无法协商同等,在男方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下,你便没有该房产的一半产权。
男方的家庭以结婚为目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男女双方的名下,这种行为在实践中常日被认定为具有赠与的性子,但同时也具有附责任赠与的属性,即这种赠与因此结婚为条件条件的。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赠与可以附责任。如果赠与附责任,受赠人应该按照约定履行责任。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不履行赠与条约约定的责任,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如果男女双方终极没有结婚,那么这种赠与是能够撤销的。男方在行使撤销权后,女方之前因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应该予以返还。
男方的家庭在婚前购买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这种行为在实践中也可能具有给付彩礼的性子。从彩礼的角度来看,依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阐明(一)》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公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因此,如果男方主见你归还相应的房产份额,法院常日也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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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我养了一只猫,前几个月由于要出差,便拜托朋友帮我照看,没想到朋友跟我说猫丢了。后来我在他的小区看到了我的猫,猫的新主人说这只猫是她买来的。我确定这是我的猫,我疑惑是朋友把我的猫卖了,我该怎么办?
A2: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网络充足的证据,通过协商或者去法院起诉的办法来掩护自己的合法权柄。
首先,无论是你的朋友私自将猫卖给了他人,还是猫丢失后被人捡走再出售,卖猫人的行为都构成了无权处罚。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无处罚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是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且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并且已经交付,那么受让人就取得了所有权,这种情形下不能追回。除此之外,如果存在无权处罚人与受让人恶意串通,那么你可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主见无权处罚条约无效,哀求返还你的猫。
其次,面对无法追回的情形,卖猫人的行为属于陵犯了你的财产所有权,是一种侵权行为。你可以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哀求其按照丢失发生时你的猫的市场价格赔偿,或者是按照其他合理的办法打算赔偿数额。
末了,建议你网络干系证据来证明是谁出卖了你的猫,例如讯问新主人从谁人手中购买了猫的证人证言、买猫的谈天记录、转账记录、小区里的公共视频等证据。你可先与卖猫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形下再去法院起诉来办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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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离婚前,前夫以要买屋子等情由套现了我的信用卡十几万元,离婚时他签了协议承诺按月还款,可离婚后他却一贯以没钱为由谢绝还款,我能起诉哀求他返还在婚内拿走的钱吗?
A3: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起诉前夫,哀求他按协议履行还款责任。
首先,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协议应该载明双方志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变协商同等的见地。由于你们双方在离婚时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中关于你的信用卡还款问题有明确约定,那么你的前夫就应遵守约定,按月偿还信用卡欠款。
其次,你的前夫在离婚后并未按照离婚协议履行责任,那么你可以依据离婚协议起诉前夫履行还款责任。根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阐明(一)》的干系规定,当事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轇轕提起诉讼,公民法院应该受理。因此,你可以准备相应的证据,如离婚协议、信用卡交易流水等,去法院起诉他来办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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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的老公在事情时因意外事件身亡,其所在的事情单位没有给他购买社保,没有签订劳动条约,也没有主动到医院支付医疗用度,我该怎么办?
A4:
根据你的描述,首先,由于你的老公没有和事情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条约,因此要确认你老公与事情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网络干系证据,比如发人为的记录、事情证、考勤记录等,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在确认劳动关系后,你可以将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递交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向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对事件侵害进行调查核实后会作出是否构成工伤的决定。
末了,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的认定后,你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由于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为你的老公购买社会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该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报酬项目和标准支付用度。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形下准备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书等证据,去法院起诉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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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的朋友在一家投资贸易公司上班,她刚进公司时,公司哀求拉来客户投资,一个项目须要投资17900元,并哀求在十天内失事迹,没办到的话就要失落去这份事情。朋友没办法只好借了2000元作为投资首付,才得到这份事情。叨教这个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A5:
根据你的描述,公司依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对一些岗位制订考察指标并无不当,依据员工处于试用期或正式入职阶段的情形不同,详细剖析如下。
首先,如果员工处于试用期,公司以古迹指标作为任命条件是可以的。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劳动条约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任命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条约,但是公司也要在招聘或者员工试用期开始时,明确地奉告员工古迹指标等任命条件,否则公司以员工达不到任命条件为由解除劳动条约属于违法解除。
其次,如果公司在员工已经正式入职后对古迹指标提出哀求,那么公司不能单以未完成古迹目标为由解除劳动条约。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劳动条约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员工不能胜任事情时,公司应该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度事情岗位,当员工仍无法胜任事情时,公司才有权解除劳动条约。
末了,如果你朋友面临违法解除劳动条约的情形,可以网络干系证据如劳动条约、公司的岗位哀求、辞退奉告书等,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来源:CCTV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