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1月16日下发关照,自2024年2月1日起,在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履行至少一方为省内户籍确当事人跨市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
也便是说,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湖南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全省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不再须要提交居住证。
其他政策仍按《湖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履行方案》有关规定实行。
想要在长沙领证的新人们
快来一起理解一下
有哪些结婚规定吧!
请收下小布精心准备的
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志愿结婚;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嫡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内的居民;
6、供应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其它有效证件;
7、提交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小贴士:结婚须要带哪些材料呢?
01
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供应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供应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当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落的可凭临时身份证办理。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02
三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03
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变动婚姻状况,再供应离婚证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法院民事调度书需出具生效证明或者投递回证,民事讯断书需出具生效证明)。
04
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变动婚姻状况,再供应配偶居民去世亡医学证明书等材料。
办理地点及联系办法
↓各地婚姻登记机关一览表↓
注:涉外及港澳台婚姻业务,请前往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咨询电话:0731-84502080
祝愿新人们携手心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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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丨长沙发布
供稿丨长沙民政
编辑丨汤威 校正丨邓婷、王宙
审核丨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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